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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邊乍見心上人愛車 他揮刀差點砍死情敵

    路邊乍見心上人愛車,他登門揮刀差點砍死情敵。(情境照)

    路邊乍見心上人愛車,他登門揮刀差點砍死情敵。(情境照)

    2024/09/06 08:09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朱姓男子單戀陳女,日前見陳女的車停在檳榔攤前,竟持西瓜刀踹門,見與陳女共處一室衣衫不整的林男即揮刀狂砍,新竹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10月。

    法官調查,朱男自認陳女是他女朋友,去年12月1日清晨7點多行經新竹縣竹北市一處檳榔攤,見陳女平日所開的車停放在攤前,即詢問店員,而知悉陳女正與林男共處於檳榔攤3樓,遂上樓踹開林男住處大門,見及僅著內褲應門查看的林男,憤而持西瓜刀近身劈砍。林男因下意識閃躲,而遭砍到頭部,血流滿地。

    陳女見林男頭部出血,立刻將朱男推出門外,並口頭制止繼續動作。幾分鐘之後,朱男持西瓜刀再次衝進去,接續朝林男揮砍,林男以手掩護頭部,而遭砍到左手下臂;遭砍第2刀後,旋即轉身欲逃跑,朱男卻於此時接續再砍第3刀,而砍中林男右手上臂。

    朱男辯稱沒有殺人犯意,只是當下見到女友與林男都沒穿衣服共處一室很生氣,但並沒有瞄準林男頭部揮砍西瓜刀,也沒有全力揮砍,只是想要砍林男手臂給他教訓,想說拿西瓜刀砍應該不會怎麼樣。

    法官審酌朱男面對感情糾葛,未能理性應對,竟持西瓜刀被害人住處行凶,當下造成被害人大量出血、恐有性命垂危之虞,且留在現場不顧被害人生命身體狀況,僅為繼續就感情問題爭執,同時也因此客觀上對醫護人員救治、通行造成妨礙,所為應予嚴厲譴責;考量其犯後矢口否認、不斷推諉卸責態度,難認有何悔意,迄未能夠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最後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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