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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教師助理員偷拍男學生自慰 傳給丈夫觀賞東窗事發

    宜縣李姓女教師助理員偷拍男學生自慰,被宜蘭地院(如圖)判1年徒刑,併予宣告緩刑3年。(記者江志雄攝)

    宜縣李姓女教師助理員偷拍男學生自慰,被宜蘭地院(如圖)判1年徒刑,併予宣告緩刑3年。(記者江志雄攝)

    2024/09/04 22:03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宜蘭縣某國立高職35歲李姓女教師助理員,涉嫌拍攝身障男學生小明(化名)在教室自慰畫面,再傳給黃姓丈夫,不料,丈夫觀看時被旁邊其他家長發現,全案東窗事發。一審判1年徒刑,李女因坦承犯行並捐款6萬元,併予宣告緩刑3年。

    檢警調查,2021年10月到去年7月底,李女在宜縣某高職擔任教師助理員,去年7月初中午前後,她見到當年17歲的小明在教室內裸露下體自慰,便拿出手機拍攝影像,透過LINE傳給黃姓丈夫,小明及母親獲知此事憤而報警提告。

    據了解,李女傳送畫面給丈夫時,丈夫旁剛好有其他學生家長,目擊畫面家長向學校反映,校方向上通報,查出這起偷拍行為,李女在宜蘭地檢署偵查中坦承不諱,被檢察官起訴,丈夫則獲不起訴處分。

    宜蘭地方法院承審法官認為,李女攝錄的性影像,對當事人的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有不良影響,所為實不足取,因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第1項交付少年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1年,考量李女沒有前案,事後坦承犯行,且依告訴代理人請求捐款6萬元,諒無再犯之虞,給予緩刑機會。

    李女原任職學校表示,教師助理員主要工作是提供教學輔助,此案發生後不久,李女聘期已到,校方便不續聘,日後也不再聘用,被拍的學生今年畢業,學校一切依規定處理,並尊重司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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