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女學生控性騷丟工作 已婚系主任辯洗腎有裝導管不可能
已婚系主任性騷女學生遭校方解聘,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也支持校方的處分,判主任敗訴。示意圖。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北部某學校已婚系主任被女學生指控性騷擾,但主任說女學生原本是他的「乾女兒」,後來父女情感不再,他才被檢舉,況他因洗腎身上裝有導管,絕對不可能壓在女學生身上或緊抱對方,決定提告請求撤銷他被解聘的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主任提告無理由,判決敗訴。
原在校內擔任廣告設計科的這名主任,主張自己教學認真、年資豐富;女學生因製作藝術品而有參展需求,同時仰慕他在藝術方面的長才,並希望私下報考北部某藝術大學一事不要曝光、以防有競爭者,故找他指導同時也請他不要對外透露報考這件事。
主任指女學生是可造之材,且師生在藝術上的觀點相近,同意指導也收對方為乾女兒、成為他的閉門弟子,並以父女之情進行照護;但女學生後來因個人因素不願繼續製作藝術作品,也導致兩人「乾爸、乾女兒」的關係結束,還以片面之詞向校方檢舉他疑似性騷擾。
然主任自曝有洗腎需求,所以腹部有一個開放傷口連接導管,胸口也因動過手術有鋼絲突出處,所以他非常小心避免碰到這些地方,以避免受傷或感染,代表他絕對不可能如女學生所說:「老師壓在我身上」、「老師緊抱我」,校方卻相信女學生的指控將他解聘,他認為不公平,提告請求撤銷。
北高行先指校方有依規定組成性平會調查小組,再從女學生的特別註記「再一次,夢魘」的手寫記錄得知,主任曾直接親女學生的嘴巴,甚至想要舌吻,使女學感到噁心並持續哭泣,還有一次是主任從後面整個壓住女學生,「我感覺原告下體凸凸的、肉肉的,性器官有生理反應...我覺得很噁心」。
至於註記「無法掙扎」的手寫記錄則寫下,主任曾載女學生前往他的工作室,並躺在床上親吻,期間還伸手摸女學生的背部、胸部 腰部,「老師幾乎壓在我身上」,接著主任知道女學生的褲子快要掉下去,他回:「褲子掉了最好,就是希望它掉。」
北高行也指主任被判刑定讞,認定他確實有擁抱、親吻女學生,也曾或握或牽對方的手,足認他未嚴守教師職分,並損及師道的專業形象,屬「情節重大」,也就是說,他被校方解聘沒有問題,判他敗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