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張靜涉按摩室偷拍 判刑10個月
律師張靜。(資料照)
〔記者劉人瑋/台東報導〕媒體人彭文正對蔡英文提起「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時任辯護律師張靜卻涉及於負責的美體沙龍內裝設監視器,在未告知消費者竊錄按摩過程,被害者出面控訴,台東地院日前判張靜10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2022年檢方發動搜索,當時雙方針對搜索程序互相出招、招開記者會,檢方甚至在會中呼籲,已有5名被害者,請可能的被害者出面協助調查,最後有8人出面。檢方將張靜和負責經營美體沙龍的黃姓女友人依妨害秘密罪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提起公訴。
判決書指出,張靜辯稱業務繁忙,僅出資及登記負責人,並非實際經營者。負責經營的黃姓女子則辯稱按摩室裝設監視器之目的係為防盜,以及預為消費糾紛蒐證以自保。
但法官認為,消費糾紛這類民事案件縱有蒐證必要,可以侵害較低的錄音方式取代,裝設監視器攝錄之方式竊錄有高度隱私的身體隱私部位,所侵害法益明顯大於維護之利益。
判決書指出,審酌2人未提供消費者安心使用環境,長時間攝錄按摩室內顧客裸身更衣、裸露身體隱私部分並按摩、拔罐影像,又將影像拿出來當另案為證,顯然不尊重消費者隱私權,導致消費者心理恐懼,擔心可能遭駭客入侵影片廣為流傳。
法院認為,張靜及女友2人犯後均否認犯行,迄未與8名受害人達成和解,兼衡被告過往素行、犯罪動機及目的均係為預作蒐證以自保,尚非毫無緣由,量處10個月有期徒徒刑,全案可上訴。
依當年檢方起訴內容,2016年11月10日,張靜請保全公司人員依其指示,在按摩房間(亦為顧客更衣處)天花板,架設監視錄影、錄音設備,並刻意將其中一顆鏡頭朝向按摩店內按摩床,以攝入所有來店按摩顧客全裸更衣及裸露隱私部位的全部過程,偷拍時間長達5年以上。
張靜指稱,會裝設監視器是防範被污指按摩店「做黑的」或消費糾紛才加設,後來一名女顧客控告他的黃姓女友刮痧造成傷害,才將影像交給檢方,卻被指稱是「偷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