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父子當共諜吸收軍人! 均判8年定讞
台商父子黃龍瀧、黃聖峪淪共諜,台南高分院依違反國安法等罪,對父子各判刑8年定讞。(路透檔案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黃龍瀧、黃聖峪父子在台經營公司,黃父先於9年前赴中國福建省經商,先後結識中國台辦官員,並受利誘吸收我國空軍軍人葉鑫亮、蘇冠穎,以蒐集國家、軍事機密並交付中方,4人均收到中方情報費。台南高分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為中國發展組織罪與軍人外洩國軍機密文書、貪污收賄等罪,對黃氏父子各判刑8年、蘇7年、葉6年;最高法院駁回黃氏父子上訴定讞,另將蘇、葉涉案部分撤銷發回。
黃龍瀧被查出先在2015年結識中國福建省台辦官員鍾東生;再於2019年認識廣東省廣州市台辦官員張曉楓,鍾、張兩人利誘黃龍瀧父子吸收我國現役軍人為中方發展組織並蒐集我國政府軍事機密,鍾、張兩人答應給高額的情報工作費。
黃氏父子於2017年3月至2021年8月止,在台灣先後吸收黃聖峪的昔日球隊隊友、國中同窗,後來均為我國現役軍人的葉鑫亮、蘇冠穎等人;至於金姓與謝姓兩名軍人則拒當賣台共諜。
負責偵查的台南高分檢與負責審理的台南高分院調查後發現,葉鑫亮涉從2019年到2020年間把取得的我國國家軍事機密先後在新竹市與嘉義縣一家廟前交給黃龍瀧,黃龍瀧共交付10萬元給葉。
蘇冠穎則於2021年9月到10月間,把取得的相關國家與軍事機密,先後帶回嘉義市住處,再通知黃聖峪前去拍照並轉傳給張曉楓,黃聖峪共交付21萬元賄款給蘇冠穎。
台南高分院依法對黃氏父子各判刑8年、蘇7年、葉6年,並沒收4名被告的情報費,包括黃龍瀧向中國取得45萬6000元(已繳回)、黃聖峪取得126萬元、蘇冠穎拿到21萬元(已繳回)、葉鑫亮拿到10萬元(已繳回)。最高法院近日再駁回黃氏父子上訴確定,另將蘇、葉涉案部分撤銷發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