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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小三控性侵仍當選!拚鄉代選舉還上摩鐵啪啪 無罪原因曝

屏東縣已婚鄉民代表2018年選舉期間遭外遇女子控性侵,一、二審都判無罪。(情境照)

屏東縣已婚鄉民代表2018年選舉期間遭外遇女子控性侵,一、二審都判無罪。(情境照)

2024/08/29 05:45

首次上稿 8-28 22:57
更新時間 8-29 05:45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屏東縣已婚黃姓鄉民代表2018年選舉期間遭女子指控性侵告上法院,仍順利當選。案經一、二審法院均判無罪,但他在法庭上也不得不承認,與女子發展婚外情2到3年;性侵案仍可上訴。

長相斯文的黃姓鄉民代表2018年選舉期間遭女子指控,她約黃男見面,稱兩人之前的事(婚外情)已在同學間傳開了,希望趕快解決,當時黃男選情告急,女子提醒他「事情越鬧越大對你沒幫助!」

女子指稱,當晚獨自一人赴約坐上黃男的轎車,要投宿第一家汽車旅館時客滿,她曾向接待人員喊「救我!」但立即被黃男喝止「不要吵」,接待員以為她在開玩笑,隨後被帶到第二家摩鐵,不顧其反抗對她性侵得逞。

黃男辯稱,當時兩人在旅館喝酒,雖有發生關係,但否認強制性侵,「她叫我給她承諾,因為我要選舉,我不需要跟她交代什麼,也怕被錄音,她看我沒回應,整個歇斯底里,還打破酒杯、咬我的手臂……」。

屏東地院開庭審理,傳訊黃男、被害女子的多名友人,以及當天汽車旅館接待人員、清潔員證稱,當時原告行動並未受限,還請清潔人員幫她買一手啤酒上來。依所提出之證據,尚不足以證明被告確有強制性交犯行,判黃男無罪,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仍維持無罪認定,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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