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翁撿屍女鄰居 「洗門風」只拍照片誠意不足判2年
彰化地院認為,黃翁犯後態度不佳,「洗門風」誠意不足,依趁機性交未遂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記者陳冠備攝)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一名年近70歲的黃姓老翁跟女鄰居喝酒聊天,卻趁對方不勝酒力倒地時「撿屍」,但因無法勃起而作罷,女鄰居家人得知怒不可遏,要求黃翁要「洗門風」,向全鄰里民眾遞菸賠罪,但黃翁只有拍照片交差,並說有人不抽菸。彰化地院審理,認為黃翁犯後態度不佳,「洗門風」誠意不足,且至今未求得被害人原諒,依趁機性交未遂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黃男在今年3月某日晚間,在住家附近旁空地,與2名女性鄰居喝酒聊天,其中一名女子先離去,另一名女鄰居喝醉,直接躺在地上呼呼大睡,黃男見女鄰居昏昏沉沉竟起色心,趁機拉下褲子,伸出魔爪撫摸私密處,然後又用手揉搓自己的「老二」,接著趴在女鄰居身上,做出前後蠕動的動作,可是遲遲無法勃起而作罷。後來女鄰居家人來找,撞見此景,氣得怒告黃男。
不過黃男辯稱,沒有對女鄰居不軌,只因當時他身體癢,他正在抓癢(指下體),並不是在揉搓自己的「老二」,他也沒有趴在女鄰居身上前後蠕動,當時喝醉了,只是要爬起來。
對此檢方偵察,從路口監視器發現,黃男猥褻行徑被拍得一清二楚,後來被害人媳婦趕到時,見到被害人外褲、內褲已經脫到膝蓋附近,黃男的褲頭也鬆開,侵犯意圖證據確鑿,依妨害姓自主罪起訴。
法院審理期間,被害人希望黃男買香菸請鄰里,證明悔改之意,即俗稱的「洗門風」,不過黃男卻只提供洗門風的照片,並到處跟人家說,如果有人問「有沒有收到菸」,要說「有請」,還說一切都是誤會,已經同意緩刑等語。
法官審理認為,黃男犯後態度不佳,並沒有出於真摯的道歉與表達懺悔之意,只希望一切都沒發生過,不願意面對自己的過錯,如果判處緩刑,無法達到刑罰目的,因此依照趁機性交未遂罪,判處2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