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通運公司涉濫倒廢土方 苗檢扣押名下16輛砂石車
苗栗檢方將2家通運公司名下的16輛砂石車全數扣押。 (圖由苗栗地檢署提供)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蔡姓男子利用經營的2家通運公司,涉嫌自建築工地收受廢棄土方後任意棄置,經苗栗地檢署指揮偵辦,雖蔡男仍滯留國外,但檢方已陸續向苗栗地院聲請羈押同案被告吳姓、林姓2人獲准,並於陸續將2公司名下16輛砂石車全數扣押。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彭郁清,指揮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等單位,於6月25日持搜索票發動搜索5處,查獲蔡男等人利用經營的2家通運公司,涉嫌自建築工地收受廢棄土方後任意棄置之犯行。
承辦檢察官鑑於此2家通運公司並非首次遭查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犯行,為保全犯罪所得,避免犯嫌繼續利用犯罪工具危害環境,向苗栗地法聲請扣押此2間公司名下之砂石車共16輛,苗栗地院於8月16日裁准予後,檢方陸續於19、20日扣得該等砂石車16輛,目前均暫移置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分署保管。
苗栗地檢署呼籲,不法業者若企圖以合法掩飾非法棄置廢棄物之犯行,檢察、警察、環境機關必將通力合作積極查緝,並澈底剝奪犯罪所得,以展現貫徹維護環境永續政策之決心,後續仍將就案情尚未完全明朗部分,縝密蒐證,以期毋枉毋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