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保安大隊貪警淪詐團成員 提供驗證碼撈37萬
台北地檢署。(資料照)(記者陳彩玲攝)
〔記者陳彩玲/台北報導〕警政署保安第二總隊第四大隊警員邱嘉群,被查出加入詐團,協助提供大量驗證碼,讓詐團註冊通訊軟體行騙,從中獲取犯罪所得37萬8300元,台北地檢署依加重詐欺取財等罪起訴邱男。
據了解,邱男加入的詐騙集團,是由Telegram暱稱「剛」、「大麻(捲一根)」、「李教官」等人共同組成,主要透過臉書、Instagram等社交網站或各類型交友軟體,張貼假投資、假交友、假賭博、假貸款等廣告訊息,吸引被害人,檢警掌握該詐團已行騙4.7億餘元。
檢警追查此案時,分析詐團的虛擬貨幣錢包金流,發現詐團為掩飾、隱匿詐欺犯罪所得去向,會層層移轉贓款再回流,未料,其中有一部分是轉入邱男的Binance交易所錢包,全案因而曝光。
檢方起訴指出,邱嘉群得知詐騙集團的詐騙手法,需要使用大量境外手機門號註冊Telegram、Instagram、Line、Tinder等通訊軟體,竟於去年6月間加入,從網站上儲值,申設虛擬門號後,再提供大量驗證碼給詐團,每次收取報酬8USTD(泰達幣),獲取犯罪所得37萬8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