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W X6駕駛逼車害5歲童拋飛死亡竟逃逸 判3年2月
辛女駕駛的車子被逼車翻覆。(民眾提供)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張姓男子今年2月駕駛BMW X6行駛國道彰化段時,不滿辛姓女子超車,於是狂閃大燈跟按喇叭,接著以時速逾140公里超車至辛女前方煞停2次,導致辛女駕駛失控翻車,造成車內5歲辛姓男童噴飛車外傷重不治。張男犯後不認為自己有錯,他認為對方是爆胎才造成翻覆,跟他逼車無關,他也否認肇事逃逸,但案件審理時他試圖關說法官,該案經彰化地院審理終結,法官犯後態度惡劣,依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判處3年2月徒刑。
此案發生於今年2月13日下午5點,辛女(40歲)駕駛車輛載著一對兒女跟張姓女友人,準備從彰化返回高雄,行經國道一號彰化南下路段204公里處,與張男(67歲)駕駛的車輛互有超車,結果引起張男不滿,不斷按喇叭與閃大燈,並以時速逾140公里超車至辛女前方緊急煞停2次,導致辛女駕駛車輛失控翻覆,坐在副駕駛座的5歲辛童因此拋出車外,造成顱內、腹內出血等傷害,經送醫不治,其他3人則受有頭臉挫傷、骨折等傷勢。張男車子在最前方,事後經警方通知才到案說明。
法官表示,此車禍與張男以高速超車,又未與前後兩車保持安全距離,於僅距離辛女約1個車身時,即驟然、任意變換車道駛入辛女前方,又即驟然煞車減速,以致辛女同時緊急煞車、左右閃避,惟因當時車速甚快,才失控翻覆,而辛女車子翻滾10多圈,現場上散落雜物,張男行車有後照鏡,不可能不知後方發生事故。
法官指出,張男社會歷練豐富,在發生嚴重車禍,應該知道報警或叫救護車,甚至停車協助救護可能之傷亡者,在本案件發生時張男卻捨此不為,反逕自駕車逃逸無蹤,棄傷亡者之安危情形於不顧,惡性難謂輕微,犯後調解不成立,還試圖關說法官,可見未有悔改之意,因此判處3年2月徒刑。
辛女在調解庭時捧著死去孩子的照片。(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