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犬出借要不回求助「臉書大神」 寵物美容師反挨告判刑
一名寵物美容師出借貴賓犬要不回,求助「臉書大神」時公布當事人個資,反挨告被判刑。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蕭姓寵物美容師出借貴賓犬給萬姓大四女學生,但女大生和狗狗日久生情遲不歸還,甚至刪ig、Line斷絕往來,蕭男無奈求助「臉書大神」上網公布萬女個資照片,反遭萬女提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橋頭地院判蕭男2個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從事寵物美容教學的蕭男,今年3月間,被控未經同意在臉書公布女大生個資,包括她姓名、就讀學校、照片等,法院認定,蕭男因與告訴人間有犬隻出借糾紛,顯不具正當合理關聯甚明,已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犯同法第41條之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
蕭男在網路無奈指稱,「有了感情就可以不用還?……在學時還自掏紅包發獎金給她居然這樣回饋給我」、 「家長不管教只能讓社會大眾來教了」、 「學生不守信用狗帶走不帶回來……說有感情……結果家人還幫女兒說話」。
「原本說好2月底帶回來 結果沒有……ig、Line都刪除了,學校不願提供實習單位和地址找不到人,只好希望臉書大神幫幫忙……」
女大生稱,蕭男所述「沒有不實在」,只是提到「我父母沒有教好我,還鬧到學校去,影響到我的名譽」。
由於雙方調解不成,橋頭地院乃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蕭男2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