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能發展連爆黑金弊案 地方鄉長、民代帶頭當綠能蟑螂
彰化沿海地區土地,因土壤貧瘠,政府有意改為種電發展綠能產業,卻也爆發許多利益分贓等不法事件。(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提供)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縣竹塘鄉公所辦理公墓整地太陽光電發電計畫,卻爆發鄉公所、鄉代會涉嫌圖利廠商投標弊案,彰化地檢署調查發現,連隔壁雲林縣二崙鄉公所、鄉代會也涉案,今(21日)檢方複訊後對2鄉鄉長、鄉代會主席1交保3聲押,然而近年已爆發多起地方政府因綠能利益分贓事件被起訴判刑,甚至淪為黑金、黑道介入與政商掛鉤,民眾只能敢怒不敢言,讓地方綠能發展蒙上陰影。
2018年至2019年間,彰化縣大城鄉前鄉長蔡鴻喜、鄉代表會主席王宏銘,在大城鄉綠電工程中扮演「攔路虎」,策動地方人士到工地抗爭,迫使廠商掏出1500萬賄款,最後蔡、王2人分別被判處4年5月、12年有期徒刑;2023年苗栗縣前通霄鎮長陳漢志,利用公所經辦太陽能光電業者申請專區等案,索討107萬元回扣,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身為地方父母官卻帶頭當綠能蟑螂。
另外,文化部文資局前專門委員蕭銘彬,任職水下科長期間,承辦離岸風電環評案時,涉嫌向風電商索取回扣857萬元,一審依貪污罪判刑3年8月,加上近日彰化縣芳苑鄉爆發600公頃國有地,開發太陽能種電計畫,有不少承租人曾面臨地方人士關說等狀況,讓不少民眾開始質疑,政府推動綠能產業,怎變成地方人士圖利的工作。
有不具名鄉長指出,彰化不少偏鄉公墓已進行遷葬整地,惟礙於現今法令,公墓新建項目有限,甚至連蓋公園都不行,可是種電可以,就有光電商透過民代或地方人士來協商,但考量種電簽約20年起跳,簽下去「註定無法翻身」,因此拒絕,沒想到竟被嗆「鄉長了不起」,日後連公所建設提案都被代表會杯葛,僅因檔人財路。
該鄉長也說,他不反對種電,但目前國內光電廠商根本參差不齊,可能蓋到一半就跑了,保固期間未到公司就倒了,到時維修要找誰?他認為,中央推動綠能政策,就應該嚴格把關業者素質,不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綠能發展早有許多「有心人」介入,就看地方政府如何計畫跟把關。
「彰化是全國最不缺綠能的縣市」,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說,彰化是農業大縣,擁有廣大的平原耕地,因此成為光電廠的最愛,但如此迅速發展光電,恐造成大量農民失業,農產品大漲,徒增更多社會問題,她認為中央推行光電政策至今仍有很多缺失未改善,快速推動下,責任推給業者與地主,是「下雞蛋沒有,放雞屎一堆」的不負責任的政策。
彰化縣芳苑鄉近千鄉親聚集抗議,反對光電業者在農田種電。(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