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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疑妻外遇想抓姦 台中警幫查行車軌跡11次判刑

好友疑妻外遇,張姓員警幫查對方行車軌跡11次,被法院判刑1年2月,緩刑2年,條件是支付6萬元公益捐。(情境照)

好友疑妻外遇,張姓員警幫查對方行車軌跡11次,被法院判刑1年2月,緩刑2年,條件是支付6萬元公益捐。(情境照)

2024/08/21 17:02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警局清水分局張姓員警,因蔡姓好友懷疑妻子出軌,想知道妻子出軌對象的行蹤,方便自己跟蹤,遂商請張員幫忙,張員去年以「偵辦竊案」等理由,查詢對方的行車軌跡11次,交給蔡男騷擾對方,蔡男還主動詢問對方「你為何某天會在某工地(蔡妻工作地)出現?」,對方驚覺自己行蹤外洩而提告,台中地方法院依共同犯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判處張員與蔡男各1年2月與1年1月徒刑,都緩刑2年,條件是支付公庫各6萬與8萬元。

判決書指出,蔡男懷疑妻子與另一男子發展外遇戀情,還發現妻子搭乘對方的轎車,口頭聯繫張員代為查詢這輛車的行駛軌跡,張員於去年7月至8月,進入公務電腦系統,在「使用目的」欄輸入「民眾糾紛」、「竊盜嫌疑」,在「查詢原因」欄輸入「偵辦刑案」、「偵辦竊盜案」等不實資訊,取得此車行經道路位置、座標、日期時間等訊息,透過LINE或電話告知蔡男。

蔡男拿到資料,不斷騷擾對方,質問「你為何某天會在某個地方出現?」,去年8月18日蔡男質問妻子,為何搭乘對方轎車,雙方是否過從甚密?蔡男還強調自己知道對方的車,停在蔡妻工作地附近,他還當場撥打電話給張員說,「你可以幫我看一下車子(指查看對方的轎車)?」,蔡妻轉告對方,對方向中市警局豐原分局翁子派出所提出告訴。

另外,蔡男還於去年7月,假冒保險營業員,以車主要辦保險為由,致電車商詢問車籍等個人資料,得知對方居住地,到對方住處騷擾,被對方一併提告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認為,張員與蔡男因一時思慮欠周而觸法,犯罪情節尚未至無可原宥之程度,且於犯後坦承犯行,告訴人也願意給予2人緩刑自新之機會,張員與蔡男分別依共同犯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判處1年2月與1年1月徒刑,蔡男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兩人都緩刑2年,條件是支付公庫各6萬與8萬元。

張姓員警幫好友查行車軌跡11次,被法院判刑1年2月,緩刑2年,條件是支付6萬元公益捐。(記者張瑞楨攝)

張姓員警幫好友查行車軌跡11次,被法院判刑1年2月,緩刑2年,條件是支付6萬元公益捐。(記者張瑞楨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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