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生日床戰6回 分手後被控偷拍舌吻女友
陳男與女友分手年餘後,陳男卻被控偷拍舌吻女友,女方並持照片提告。(資料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陳姓男子在女友生日當晚,摩鐵激戰6回合,不料分手餘年後,陳男卻被控偷拍舌吻女友,女方並持照片提告,地院依強制猥褻等罪判刑3年2月,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以縱使陳男舌吻,但並無進一步動作,改依違反性騷擾等罪,判處拘役40天、緩刑2年。
據了解,2022年6月18日上午,被告陳男為幫女友慶生,預定高雄市鼓山區某商旅房間後,還特地前往佈置,增添羅曼蒂克氣氛,2人共度良宵。隔天上午,陳男並趁女友服用安眠藥仍在熟睡之際,用她的手機涉嫌偷拍女友被他舌吻的照片。
不料,2人因個性不和分手1年後,前女友發現曾遭偷拍的照片,報警控告陳男涉嫌強制猥褻和妨害秘密罪,案經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後,地院判處陳男有期徒刑3年2月,他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
據悉,陳男說,當天晚上,2人曾嘿咻6次,隔天親吻拍照,單純留做紀念﹔女方則僅承認1次,堅持提告。
合議庭指出,猥褻以滿足性慾為前提,而使被害人感到嫌惡或恐懼;性騷擾則意在騷擾觸摸的對象,不以性慾之滿足為必要。
又查,縱使陳男有舌吻,但只是短暫,又無其他進一步動作,並非滿足自我性欲或發洩性慾,乃改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和妨害秘密罪量處,並審酌他賠償、和解、認罪,從輕量刑拘役40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