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蔡依林演唱會一票難求 前保全員詐31人得手11萬判刑曝光
胡男(中)在臉書SHOW出蔡依林的演唱會門票,詐得11萬元,圖為他在網咖落網的情景。(翻攝照片)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去年初小天后蔡依林展開世界巡演,1月1日台北小巨蛋開唱,票一開賣,立即秒殺,許多人網路高價求票。彰化現年32歲曾經擔任過保全的胡男,見歌迷在網路上瘋狂求票,靈機一動,誆稱手中有票急售,要求歌迷匯款取票,短短一個月詐得11萬。該案經彰化地院審理,判胡男犯31罪,每罪判1年1月,應執行2年4月。
去年初蔡依林「UGLY BEAUTY 世界巡迴演唱會」在台北小巨蛋開唱,當時門票開賣秒售罄,許多歌迷見買不到票,於是上網高價求票,希望能目睹偶像風采。
胡男見歌迷非常瘋狂,認為有利可圖,便在臉書、Dcard等平台,以「陳亦新」、「陳皓」、「阿皓」、「PetersWang」、「陳新昊」、「一生一世愛著你」、「魂牽夢縈」等匿名帳號向歌迷傳送訊息,誆稱手中有票急售,願以優惠價格賣出,歌迷們信以為真,紛紛要求對方提供帳戶匯款,但匯完款後,卻遲遲拿不到票,也連絡不上對方,才驚覺遭詐騙。警方去年3月在新竹一間網咖逮捕胡男,當時他還在網路上搭訕歌迷行騙。
判決書指出,受騙上當的共有31人,總得手金額為19萬8000元,大部分受害歌迷付2000元,受害最大的是一名王女,她付了11200元。
胡男已與5名受害歌迷和解,尚未和解者均要求法官從重量刑。法官表示,被告各次犯行,因被害法益歸屬於不同受害人而須分論併罰,然均是其個人所犯,其罪質相同,均是侵害財產法益,犯罪時間相差不遠,犯罪手法相同,審酌其詐騙總金額、數罪對法益侵害之加重效應較低,衡量被告責任與整體刑法目的及相關刑事政策,每罪判處1年1月徒刑,依罪責相當及比例原則,應執行2年4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