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秀泰影城二代偷吃 法院命小模賠原配35萬元
秀泰影城影廳。(資料照,秀泰影城提供)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秀泰影城集團二代副總,也就是藝人Linda的胞弟廖偉翔,婚後被原配抓包偷吃小模,小模因此被求償200萬元。士林地院審理時,小模辯稱她不知道廖男已婚,但依小模曾傳訊息給廖男稱「我早就說過三角關係總有人必須受傷離去」等語,足可認定小模侵害配偶權,去年11月29日命小模應賠償35萬元給原配;全案因未上訴已告確定。
原配說,她與廖男2008年結婚,小模竟於2020年起介入家庭,兩人會親密出遊、同居北市內湖區新豐街租屋處、透過視訊傳送豔照;她決定對小模求償200萬元。
小模自稱不知道廖男已婚,且原配提出她與廖男的照片、往來電子郵件、她的手寫卡片、IG截圖、她與廖男的健檢報告、廖男手寫日記等證據,均為非法取得,不得作為本案證據,故否認賠償責任。
士院認為,原配提出的證據足認小模介入家庭,而這些證據是原配在住處及廖男的手機、電腦、電子信箱中取得,也是為了保護原配的配偶權及婚姻家庭生活美滿,難認是無故侵害小模的隱私權,況原配並未以強迫威脅手段拿到這些證據,故可採用。
至於小模辯稱她不知到廖男已婚,士院根據小模曾透過電子郵件向廖男表示:「我早就說過三角關係總有人必須受傷離去長痛短痛而已」、「也和老婆說聲抱歉」、「她也是這件事情上最無辜的受害者」,足認小模明知廖男已婚仍介入家庭,決定命小模賠償35萬元給原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