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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砲兵不倫照外流 2人連帶判賠遮羞費

    砲兵李姓軍人與小三蔡女不倫戀,被橋頭地院判決連帶賠償遮羞費。(情境照)

    砲兵李姓軍人與小三蔡女不倫戀,被橋頭地院判決連帶賠償遮羞費。(情境照)

    2024/08/13 07:07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陸軍某砲兵指揮部李姓軍人在KTV唱歌,親吻蔡姓女同袍等照片外流,李妻大怒求償,橋頭地院雖認為畫面中沒有嘿咻行為,但已逾越一般人交往分寸,判決2人連帶賠償8萬元遮羞費。

    據了解,2022年1月7日,阿兵哥李男與同袍蔡女在高雄市享溫馨大寮店唱,由他拍攝親吻照片後,傳送給其友人炫燿。同年3月4日,2人在蔡女住處共進早餐,甚至在沙發親密接觸等照片,也被李妻自友人處輾轉取得。

    李妻認為李、蔡2人應該曾發生性關係,致使她飽受精神煎熬,求償80萬元精神撫慰金,並向砲兵單位檢舉軍中不倫戀。

    李男指稱,親吻舉動為偶發行為,否認有不當男友關係﹔蔡女則說,李男散佈她來不及抗拒親密照,已賠償她35萬元和解,證明2人不是情侶,並說,她不知對方有家室。

    橋頭地院開庭,據軍方內部方調查報告,蔡女自陳拍照當下,知道李男有婚姻,而包廂內只有她們2人,並各被記2大過汰除。又查,因查無嘿咻行為,認為連帶賠償8萬元比較合理,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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