曳引車台1線上演玩命關頭 警逮「通緝犯駕駛」
當天警方攔檢,曳引車司機張男一開始停車假意配合,經告知違規事由並索取證件時,張男即大踩油門加速逃逸。(警方提供)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警方上月底在苑裡鎮苗140線攔檢1輛違規行駛禁行路段的曳引車,未料司機竟大踩油門加速逃逸,警方一路鳴笛尾隨4公里,直到台中市轄區時,顧及安全才放棄追緝;警方除蒐證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共開出7張罰單,合計最高罰鍰達6萬4200元,也循線將駕駛34歲張姓男子追查到案,查出張男因是竊盜通緝犯,才開著曳引車在馬路上演玩命關頭。
通霄警分局苑裡分駐所巡邏員警上月31日下午2點左右,在苗140縣道1.7公里處,發現1輛曳引車行駛禁行路段,上前攔檢,曳引車司機一開始停車假意配合,當員警告知違規事由並索取證件時,該名司機竟大踩油門加速逃逸。
警車立即鳴笛示警一路尾隨在後,沿途行經東西十六路、田心二十四路及台1線等路段。過程中,該輛曳引車甚至有連續蛇行、闖紅燈及逆向超車等危險駕駛行為,員警考量交通安全因素,最後在台中市幼獅工業區停止尾隨。
警方事後針對曳引車行駛禁行路段、拒檢逃逸、闖紅燈、逆向及危險駕駛等多項違規行為,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逕行舉發開出7張罰單,合計最高罰鍰達6萬4200元,駕照、牌照均吊扣6個月及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此外,警方循線追查後得知該曳引車駕駛是張男,為桃園地檢署發布之竊盜通緝犯,立即會同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楊梅警分局共同查緝,於8月8日將張男逮捕歸案,今(9)日依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張男駕駛曳引車沿途數度蛇行逼迫警方無法超車實施攔檢。(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