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稱法務部加入釋憲戰局聲請異議 憲法法庭駁回
國會擴權法案的釋憲大戰,憲法法庭將於6日召開言詞辯論,立法院不滿法務部加入戰局,列為案件相對人,聲明異議,憲法法庭稱法務部是刑法的主管機關,依法視為相對人,裁定駁回。(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藍白主導通過「國會調查權」等5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案條文、刑法「藐視國會罪」,包括民進黨團51位立委、行政院、總統府、監察院都以有違憲爭議,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定8月6日召開全天候言詞辯論庭,不料,立法院日前出招,質疑憲法法庭將法務部列入機關代表,造成武器不平等,聲明異議,憲法法庭認為,法務部是刑法的主管機關,因此視為相對人,一切依法行政,裁定駁回。
法界指出,立法院通過擴權法律,還增訂刑法藐視國會罪,法務部是刑法的主管機關,自然被列為聲請案的相對人,立法院竟聲明異議,令人匪夷所思。
立法院提起聲請異議指出,法務部是釋憲案聲請人之一、行政院的下級機關,難以期待法務部會提出和行政院不同的法律見解,要求憲法法庭應撤銷法務部作為相關機關的決定。
憲法法庭指出,憲法訴訟法第6條第1項、第2項規定,接受審查法規的主官機關,視為憲法訴訟法第3章所定的案件之相對人。
憲法法庭表示,法務部為本案受審查法規範即刑法的主管機關,依法視為相對人,並非憲法法庭指定的相關機關。本案受審查法規範包括刑法第141條之1的藐視國會罪規定,法務部因屬刑法的主管機關,視為本案部分聲請案件的相對人,因此依法通知於6日的言詞辯論期日到庭說明,並非憲法法庭指定的相關機關,今天將聲明異議案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