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涉收賄洩露個資 2徵信業者認罪求交保被駁回
警員涉洩露個資予徵信業者,3人被羈押禁見,其中2名業者提起抗告,被高雄高分院裁定駁回。(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台中市豐原分局翁子派出所莊姓警員,涉嫌洩露民眾個資給陳姓、林姓徵信業者,3人被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陳、林不服提起抗告,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裁定駁回。
據了解,廉政署南調組半年前接獲檢舉,指台中市豐原警分局翁子派出所警員涉嫌替徵信業者查民眾個資,並收取一定報酬,經初步調查後,認為案情不單純,報請高雄地檢署指揮偵辦。
今年7月初,檢調辦案人員展開收網行動,搜索派出所等多處,帶回莊姓警員和陳姓、林姓徵信業者等人,偵訊後認為莊等3人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詐欺等罪,涉案情節重大,聲請法院羈押禁見獲准。
陳、林不服提起抗告,並說,2人均坦承犯行,沒有羈押必要,改為交保或限制住居。
高雄高分院調查,陳、林雖認罪,但尚有共犯未到案,對於犯案時間、筆數和行收賄等細節,均未詳細說明,甚至刪除彼此間及與莊員對話紀錄,因此認定仍有串證、滅證之虞,裁定抗告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