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日私幼幼童腳瘀青4家長報案 教育局徹查暫停教師職務
首次上稿 16:11
更新時間 18:51 新增教育局主祕說明
台中市烏日區某私立幼兒園至少4名家長反映,發現孩子身上有不明瘀青,質疑幼生疑遭教師拉手打胸及大力甩開,到烏日派出所報案,台中市教育局也接獲檢舉,入園稽查,通報園方即日起暫停教師職務。
台中市教育局指出,幼童腳部有不明瘀青,將擇定教保員徹查,若涉及不當管教將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裁罰6千到60萬元以下罰緩。
教育局主祕郭明洲說,目前列為疑似違法個案,尚不能證明有不當管教事實,將審酌園方等多方說法供審查小組委員查明,而依中央對於教保案件限時1個月內查明,「會在期限內盡速查清楚。」
轄區警方接獲家長報案立案調查,烏日警分局說,幼童疑遭不當管教已受理當事家長報案,據了解有相關可疑瘀青已報請台中地檢署婦幼專責檢察官指揮偵辦。
教育局今天召開審查小組嚴查,幼兒教育科說,家長陳情小班幼童腳部有不明瘀青,隨即入園稽查,帶回26日監視畫面,要求園方即日起暫停行為人職務,也將從教育部全國教保人員資料庫挑選調查委員了解案情。
教育局指出,市區教保服務需以「零體罰」為原則,據家長反映幼童疑被教師拉手打胸,疑遭不當對待,審查小組決議受理調查,已進一步要求園方提供兩週內監視影像,將自中央人才資料庫遴選調查委員入園調查,並於1個月內調查完畢送認定委員會審議。
教育局強調,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規定對幼兒有身心暴力或不當對待行為,依情節輕重裁罰6千至60萬元以下罰緩,或管制1至4年或終身不得於教保服務機構任職,幼兒園也會連帶被裁罰6千至6萬元罰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