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沒「炒飯」露餡 小王改賠遮羞費定讞
送貨員嘿咻飲料店人妻,被橋頭地院簡易上訴庭改判賠償遮羞費定讞。(情境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姜姓送貨員偷吃飲料店黃姓人妻,被其夫發現後求償40萬元,橋頭地院簡易上訴庭調查,據「很久沒射進去了」等鹹濕對話,認定確有多次嘿咻,改判姜賠償15萬元遮羞費定讞。
結婚7年多的黃男指出,夫妻在仁武區某飲料店上班期間,他意外發現其妻手機Line有諸多曖昧對話紀錄,經她同意後截圖翻拍,證實小王是姜姓客人,讓他飽受精神折磨,憤而要求賠償40萬元精神撫慰金。
姜男則否認Line對話對象是他,並說,內容也無從證明確有性行為,指黃男偷拍取得照片,不得作為證據。
橋頭地院簡易庭法官認為,黃男所舉對話紀錄和截圖,無法證明為真實,判決敗訴後,他不服上訴。
簡易上訴合議庭則指黃妻坦承發生性行為,及她和姜男對話如:「可是想射進去,很久沒射進去了」、「不是喜歡你就喜歡跟你愛愛嗎」、「我感覺還停留在第1次愛愛時」、「雖然妳已婚,但是低調的喜歡」等內容,認定確有多次「辦事」行為,改判姜賠償15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