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走私販售禽流感疫苗 屏檢起訴建請法院重罰200萬元以上
養殖戶應拒絕來路不明的禽流感疫苗,示意照,圖為家畜疾病防治對家禽做抽血等採檢。(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郎姓男子非法走私及販售禽流感疫苗牟利案,屏東地檢署今天偵結,依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提起公訴,檢察官認為郎男嚴重戕害家禽及消費者健康,危害甚鉅,且獲利頗豐,建請法院併科200萬元以上罰金,以資懲儆。
屏檢指出,含有重組禽流感病毒成分疫苗,若施用極易導致家禽病毒變異及擴散,甚至轉變為人禽共通傳染疾病,危害國人健康,我國政府目前防疫政策為禁止對禽隻施打禽流感疫苗,郎男卻枉顧禁令,走私禽流感疫苗,在去年及今年期間陸續以每瓶1100至1200元不等價格,販售給高屏地區的飼養戶,數量達160瓶。
檢察官認為郎男涉犯動物用藥品管理法之販賣動物用禁藥罪,應提起公訴,審酌郎男所為嚴重戕害家禽及消費者健康,危害甚鉅,除沒收不法所得,並建請法院併科200萬元以上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