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變吸毒 阿嬤級嫌犯改判免囚
陳婦因手腳受傷吸毒止痛,並主動告知交警,被高雄高分院認定符合自首,從輕改判免囚。(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陳姓阿嬤級毒犯,搭車違規被攔查,交警並查獲海洛英捲菸,被地院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刑9月,但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卻認為她主動告知吸毒,符合自首要件,改判免囚並定讞。
據了解,陳姓婦人因身心疾病欲尋求緩解,涉嫌將海洛因、甲基安非他命摻入香菸吸食。2023年6月11日凌晨3點,她搭乘丈夫所駕車輛,行經苓雅區自強路與新光路口時,因交通違規而遭警盤查,並自她身上查扣摻有海洛因的捲菸2支。
警方並經其同意採驗尿液,檢驗結果呈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可待因、嗎啡等陽性反應。
高雄地院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處陳婦有期徒刑9月,她上訴指出,因手腳受傷吸毒止痛,請求輕判。
高雄高分院調查,陳婦被發現為列管毒品人口後,身體不斷扭動、發抖,經警方詢問是否攜帶違禁品,她主動告知吸毒,但陳婦因緊張而有異常舉止,並未顯現客觀犯罪的具體事證或線索,警方即無「可合理懷疑」她涉毒的「確切根據」,因而認定符合自首要件,並審酌她有婆婆和孫女要照顧,從輕改判6月定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