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警官騎車被撞癱 維修工賠1688萬獲緩刑
楊男涉嫌開車撞癱柯姓警官,賠償上千萬元和解,被高雄高分院判決緩刑確定。(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2線3星柯姓警官發生車禍,四肢被撞癱瘓無法自理,肇事楊姓男子被依過失致重傷罪判刑10月,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酌他和解賠償1688萬元,刑度不變,宣告緩刑3年定讞。
判決書指出,2022年10月26日上午11點多,柯姓警官騎車駛經高楠公路,要返回高雄市警局,電力維修工楊男駕轎車自加油站出來後,涉嫌貿然逆向左轉撞擊柯姓警官,警方接獲報案抵達現場,將柯員送醫急救。
柯男雖然撿回一命,但身體多處骨折,需長期使用呼吸器,加上四肢癱瘓,目前只能臥床治療,生活都仰賴家人照料,無法自理。
案經楠梓分局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將楊男移送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法官開庭調查,認定楊男符合自首要件,但需負肇事全部責任,加上未和解,判處有期徒刑10月,他不服上訴。
高雄高分院審酌楊坦承犯行,並與柯家屬達成和解賠償1688萬(不含強制責任險),仍判處徒刑10月,但予以緩刑3年,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