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情侶檔藉陣頭打工為由 誘騙少女拘禁性侵起訴

嘉義地檢署。(資料照)

嘉義地檢署。(資料照)

2024/07/11 15:39

〔記者王善嬿/嘉義報導〕嘉義縣林姓男子與勞姓女友以陣頭打工為由,誘騙少女從台南到嘉義後,將少女拘禁還逼與其發生關係,嘉義地檢署偵查終結,將林男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私行拘禁等罪嫌及勞女涉犯私刑拘禁罪嫌起訴。

此案發生在今年5月,受害少女與26歲林男為前男女朋友,2人鬧翻分手;今年4月19日,林男透過他人的IG(Instagram)帳號以陣頭打工為由,約少女到嘉義車站,林男夥同勞姓女友將少女駕車載走,起初先帶到竹崎鄉一處民宅控制其行動,5月12日又載往大林鎮一處民宅。

警方今年5月15日因追查一起手機失竊案,循線到大林鎮該處民宅訪查時,赫然發現林男與勞女拘禁少女,將其救出,並查出少女被報失蹤逾20天,將林男、勞女移送嘉義地檢署,檢方複訊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檢警調查,少女自嘉義車站坐進林男、勞女車內,手機就被強行取走,斷絕其與外界聯繫,林男還曾恐嚇「想離開,就殺掉妳」,且逼迫少女與其性交約10次,如有不從就毆打,造成少女身上有多處挫傷;少女失蹤期間,林男假冒他人身分聯繫少女父母,告知「少女在台北打工、不想回家」等訊息,誤導少女父母往北部找人。檢方近日偵結,將林男、勞女依法起訴。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挺選手拚好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