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路口「不停讓」大執法 3天187罰單、未停車再開佔8成6
南投縣警方進行路口不停讓大執法,取締3天開出187件罰單,其中未停車再開高達161件、佔8成6。(記者劉濱銓攝)
〔記者劉濱銓/南投報導〕南投縣警局為維護行人與路口交通安全,本月11日至13日在全縣各重要路口,進行路口「不停讓」大執法,累計3天開出187件罰單,其中未停車再開高達161件、佔8成6,不停讓行人26件,警方表示,取締結果顯示駕駛在路口仍未養成減速和停等習慣,後續在易肇事路段將重點取締,維護道路安全。
縣警局表示,此次縣內8個分局加上交通隊,一共9個單位進行聯合取締,交通隊主要在南投市、草屯鎮執法,在未停車再開部分,取締52件最多,中興、集集分局分別以29、26件分佔2、3名。
路口不停讓行人部分,埔里分局取締8件居首,再來是交通隊與草屯分局各取締7、4件。
中興分局指出,未停車再開取締路段,主要在轄內的菜市場與兒童公園,民眾違規通常是在有停讓標誌路段,車輛未確實停到靜止而受罰。
集集分局說,轄內取締熱點為往來九族文化村的十字路口,由於該路口在地居民與外地車輛多,若車輛不停讓容易發生車禍,未來仍會安排勤務加強取締。
縣警局說,即便大執法告一段落,未來各分局仍會在易肇事路段取締路口不停讓,提醒車輛行經閃紅燈、有停讓標誌的路口,務必將車停到靜止再開,並禮讓行人通過,以維道路安全、避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