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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對方欠錢未還清 男子竟於車上逼拍裸照

不滿對方欠錢未還清,男子竟於車上逼拍裸照。圖為苗栗地院。(資料照)

不滿對方欠錢未還清,男子竟於車上逼拍裸照。圖為苗栗地院。(資料照)

2024/06/20 11:53

〔記者蔡政岷/苗栗報導〕楊姓男子曾借錢給鄭姓男子,因鄭男未能按時償還債務,楊男於去年11月底晚間以商談如何還款等事宜約出鄭男後,之後2人仍未取得共識,楊男竟強迫鄭男在車上脫光光,之後拍下裸照,後來警方獲報逮捕楊男,經苗栗地院近期簡易判決,苗栗地院法官判處楊男涉妨害自由,處拘役50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判決書記載,案發當天,楊男先約出鄭男至一處咖啡店,楊男要求鄭男上車,由於2人對於鄭男如何還債仍無法達成共識,楊男心生不滿,竟在車上強制鄭男褪去身上衣物後,拍攝裸照,期間還要求鄭男自拍巴掌並吃下沾有煙灰的濕紙巾。

鄭男事後報警,楊男否認強制鄭男,僅是因洩憤與捉弄鄭男要求鄭男脫掉衣物,但未要求鄭男吃下沾有煙灰的濕紙巾以及自摑巴掌。

但鄭男出示相關證據,2人之後達成和解,苗栗地院因此判處楊男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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