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欠債不還反控偽造本票 涉誣告判吃牢飯定讞

張男欠錢不還,還反控債權人偽造本票,被高雄高分院判囚確定。(記者鮑建信攝)

張男欠錢不還,還反控債權人偽造本票,被高雄高分院判囚確定。(記者鮑建信攝)

2024/06/12 07:02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張姓男子借錢簽署31張本票供擔保,經柯姓女債務人多次催討,他為規避債務,竟涉嫌謊報偽造本票,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誣告罪判刑5月,不予緩刑。

據了解,2006年6月起,張男多次向柯女借款及有合會會款往來,而簽立31張本票供作擔保,總金額51萬元。2018年5月底,柯女見張遲遲未打算償還,於是多次催討,引發他不滿,並有意逃避債務。

同月7月7日晚上8點多,張男向前鎮分局報案,指控柯女持有的本票,未經他簽名、捺指紋,涉嫌偽造文書罪,要求追究刑責。警方製作筆錄後,傳喚柯女到案說明,扣押31張本票,全案並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檢方開庭偵查,詢問本票簽名等疑點,張男仍堅稱不是他的簽名,指紋也不是他的。不過,承辦檢察官勘驗指紋、筆跡,拆穿他謊言,依誣告罪起訴,並被地院判處有期徒刑5月。

檢方上訴指出,張男否認犯行,並造成柯女名譽受損,要求從重改判。

高雄高分院則說,原審已考量張男浪費司法資源等情形,加上他改口認罪,因此駁回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