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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裸男台中中央公園對遊客「打手槍」 一查是露鳥慣犯判拘35日

台中一名何姓男子去年在「中央公園」內,全裸並手握生殖器官對遊客「打手槍」,台中地院判處拘役35天。(記者陳建志攝)

台中一名何姓男子去年在「中央公園」內,全裸並手握生殖器官對遊客「打手槍」,台中地院判處拘役35天。(記者陳建志攝)

2024/06/10 14:20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一名何姓男子,去年8月在台中知名的中央公園內,脫光全身衣服全裸,還對著1名李姓民眾做出「打手槍」的猥褻動作,民眾報警遭警方查獲,檢察官起訴後聲請簡易判決,台中地院審酌何男已有3次公然猥褻前科,卻為滿足一己私慾,破壞社會善良風俗,惟念其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依公然猥褻判處拘役35日,可上訴。

檢警調查,何姓男子2023年8月19日上午10點多,在台中市西屯區經貿九路與港隆街口的「中央公園」內,全裸並手握生殖器官對一名李姓民眾 「打手槍」,民眾見狀報警,遭警方查獲依公然猥褻送辦。

檢警一查何男已有3次公然猥褻前科,其中2021年11月29日在公園男廁走道上,全裸右手握生殖器自慰,遭民眾報警送辦,因此已經是「露鳥打手槍」的慣犯。

台中地院法官審理,認為何男已有3次公然猥褻前科,仍不知遵守法紀,為滿足一己私慾,恣意在不特定多數人得共見聞之公園打手槍,破壞社會善良風俗,所為實不可取,惟念其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判處拘役35日,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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