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圖利圍標廠商43萬元 新北水利局4約僱人員獲緩刑

新北地院。(資料照)

新北地院。(資料照)

2024/06/05 15:44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水利局翁姓等4名約僱人員,被控明知廠商借牌圍標仍予以包庇,圖利廠商約43萬餘元,新北地院合議庭審酌4人自白、犯罪情節輕微,依貪污及刑法59條等規定減刑後,對於主管事務直接圖利罪,分別判處4人1年3月至1年10月不等徒刑,均緩刑3年或4年;至於5名業者則分別被判處2月至9月不等徒刑,3家圍標廠商另分別被科以2萬元至6萬元不等罰金。

檢方調查,1家景觀設計公司張姓負責人得知新北市政府水利局委託市府採購處代辦的「105年度、108年度、109年度、110年度、111年度淡水河系新北市轄段環境維護工作(第2至8區)」採購案,採最低標複數決標,認有獲利空間,有意承作。

但新北市幅員遼闊,考量單一廠商履約能力及水利局執行履約管理等因素,避免同一廠商得標無足夠機具、人力得以分配,採購案均採單一廠商以得標一區為限;張男為使獲利最大化,欲爭取複數轄區,因此借用同業名義圍標,順利標下上述5個年度的採購案部分品項。

檢方調查,翁女等水利局水利工程養護科約僱人員,明知張男在109年度、110年度及111年度均有圍標情形,卻未依法採取向有關單位陳述意見或終止契約、解除契約等改正措施,涉嫌在「查驗記錄」等公文書上填寫不實廠商內容,幫助廠商完成核銷程序,圖利金額約43萬餘元。

合議庭審酌4人在偵查中自白,且卷內並無積極證據顯示4人曾獲取不法所得,自無繳交犯罪財物問題,依貪污治罪條例規定減輕其刑;另審酌4人是認業者能如期履約完成工作,且犯罪動機是為避免淡水河系環境維護無其他廠商承作而造成空窗期,情節輕微,因此再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其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