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警定讞被通緝 桃園狂男又拒捕砍傷2警
桃園市李姓男子因襲警被判刑通緝,警方前往拘捕時又持刀襲警造成2警受傷,最終被制伏送辦,桃園地檢署近日將他起訴。(記者余瑞仁翻攝)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市楊梅區50歲李姓男子於2021年間因攻擊員警判處3月徒刑定讞,因未到案執行被通緝;楊梅警分局草湳派出所鄭姓、陳姓警員去年6月初據報前往李男家要將他逮捕歸案,李男在家反鎖房門對峙,卻在警方喊話時突然持水果刀衝出追砍2警,造成鄭員右頸、右手刀傷,陳員上前壓制李男時也受到擦挫傷,終將他逮捕送辦並歸案,桃園地檢署近日偵結將李男依殺人未遂罪及攜帶兇器妨害公務等罪嫌起訴。
檢警調查,李男明知自己因妨害公務案遭法院獲判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確定,事後未履行緩刑條件被撤銷緩刑而發布通緝,楊梅警分局陳姓、鄭姓警員因此於去年6月8日前往李男位於楊梅區中山北路住處追緝。
然而,李男獲悉員警到場即躲進房間內拒不開門,警方找來鎖匠到場開鎖之際,李男突然持18公分長的水果刀衝出,對著站在門外的鄭姓員警連續揮砍,造成鄭員右頸割傷4公分、右手開放性傷口2公分、右前臂擦傷等傷害;陳姓警員見狀上前奪刀,李男仍持刀揮舞,陳員進行壓制逮捕時,因使右手扭傷、左手擦傷,幸而李父見狀上前協助奪刀,員警最終將李男制伏逮捕。2警事後就醫診治幸無大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