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他人寄明信片罵同事 書記官辯稱:遭「樹葉作法」捉弄
一名書記官以其他同事的名義寄明信片給同事,並在明信片中書寫不雅內容,但她表示,自己是遭同事以樹葉作法,才以明信片回應。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為維持司法公正的形象,法務人員工作小心謹慎,深怕影響民眾的權益,司法界不時也傳出法務人員受不了壓力發生憾事。有一名陳姓書記官,疑似精神出狀況,認為同事以樹葉作法捉弄她,冒充其他同事,寄明信片罵同事,簡易庭時判處有罪,直到合議庭認定她有妄想症,改判無罪,讓法界人士感到不勝唏噓。
根據書類內容,書記官以被害人名義,在明信片上寫一些不雅內容,寄給科長、工友與書記官同事,這些人認為權益受到損害、感到被侮辱,所以向警方報案,簡易庭時,檢察官以行使偽造私文書罪提起訴,法官判陳女3個月徒刑,但是全案上訴後,南院認為這個案子不適合簡易審判,因此進入合議庭程序。
陳女在審理過程中坦承,這些明信片都是她寄出去的,同事也都知道,並沒有損害誰的權益,而且她會這麼做,是因為同事對她作法捉弄她,還施法干擾她,例如在她的機車上放有施過法的樹葉,這使她感到不適,所以才寄明信片回應。
經過嘉南療養院調查,認定陳女有妄想症,導致行為能力喪失,精神鑑定報告指出,陳女對於案發過程充滿混淆現實與想像的說法,屬於典型的被害妄想,無法辨識其行為違法性,建議對陳女施以一年監護處分,包括藥物治療、心理治療等,以防止再犯。
最後,南院改判陳女無罪,但是要去適當的處所,實施一年監護處分,這個案子引起法界人士討論,並認為部分法務人員備案件壓到喘不過氣,希望高層能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