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貪案6/12起開13次審理庭 預計8月底宣判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法院將於6月12日起連開13次審理庭,預計最快8月底宣判。(記者王峻祺攝)
〔記者王峻祺/宜蘭報導〕宜蘭縣長林姿妙與縣府官員涉貪弊案,法院於去年9月11日至10月23日間連開13次準備程序庭,案經7個月調查,今年6月12日至8月1日將密集召開13次審理庭,號稱「馬拉松式審理」,據了解證人就多達40人,傳喚時間耗時,預計最快8月底宣判。
根據庭期表查詢,法院排定6月12日至8月1日召開審理庭,共計13天。6月份4天,6月12日上午、13日下午、18日下午及19日上午;7月有8天,7月2日下午、3日上午、4日下午、9日下午、10日上午、11日下午、30日下午、31日上午,以及8月1日下午。合議庭將於辯論終結後擇期宣判。據悉,時間最快訂於8月底。
宜蘭縣長林姿妙因涉犯「羅東鎮公所違法核發農地農用證明」、「98地號臨時建物延長作總統立委大選總部使用」、「1558地號免徵112萬土地增值稅」、「洗錢及財產來源不明」等案,前年遭檢廉大陣仗搜索。
檢方前年8月偵結,依偽造文書、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罪、財產來源不明、特殊洗錢罪嫌,起訴林姿妙等多達15人,包含林姿妙女兒林羿伶及多位局處長。
宜蘭地院前年10月31日、去年3月13日開過2次準備程序庭,地主陳正勳、兆峰實業公司負責人林錫欽涉嫌偽造文書,2人當庭認罪,林姿妙等13人則均否認犯罪。去年9月起再開第3次準備程序庭,13天庭期主要勘驗70多份偵訊光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