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律師2度幫同間企業打官司 法官察覺有異才戳破騙局
桃園地檢署因江姓男子涉嫌違反律師法案件將他提起公訴。(記者周敏鴻攝)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37歲江姓男子沒有律師資格,卻於2021年7月間、2022年5月間,2度詐得桃園市一間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委任他,針對該公司與另一間公司的糾紛,寫訴狀、出庭與對應法院,後經法院的法官發現他身分有異,才戳破他的騙局,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已因江男違反律師法案件將他提起公訴。
檢方說,江男明知自己沒有律師資格,先於2021年7月間,向受騙的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收取3萬9800元酬勞,為該公司與另一間公司之間發生的確認僱傭關係糾紛官司,擔任民事案件訴訟代理人,寫訴狀、出庭並應對法院。
江男的身分未被揭穿,隔年5月間,再度向同一間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收取2萬元代價,處理該公司與另一間公司之間的不當得利糾紛官司,直到他出庭時,被承審法官發覺有異,委託江男的該公司才知道受騙,並由桃園地方法院告發後,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已將江男因違反律師法案件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