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賓士購車款!高雄二手車商貪180萬 判囚定讞

蔡姓商人涉嫌詐騙賓士二手車購車款,被高雄高分院判囚定讞。(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市從事二手車買賣蔡姓商人,因債台高築,涉嫌詐騙林姓男子購買賓士車的180萬元還債,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定讞。
判決書指出,被告蔡男經營二手車生意,因在外積欠大筆債務,為取得資金償還債務,在2010年6月初,得知林姓客人欲購買二手賓士車,乃謊稱手上有現成車輛,蔡於是交付車款180萬元給蔡姓商人。
後來,蔡姓商人未依約歸還,林男始知受騙,向高雄地檢署提告後偵查起訴。
地院依據蔡提出與林男對話紀錄和簽發本票,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
檢方認為太輕上訴指出,蔡男偵查階段否認犯行,後來始改口認罪,又分文未賠償,犯後態度惡劣,認為原審量刑1年殊嫌輕縱。
蔡男同樣上訴指出,有2名未成年子女需要扶養,因債權人多次要脅對家人不利,無奈下挪用購車金,並有意願和解,但因另案服刑中,名下又無任何財產,願意拿獄中勞動金賠償。
高雄高分院審酌兩造上訴內容,均無理由,判決上訴駁回並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