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按喇叭很不爽 小貨車司機路中停車吵架 吊扣車牌6個月
小貨車司機與轎車駕駛(檢舉人)起爭執的地點,就位於這處路口旁。(記者張瑞楨翻攝自Google街景)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家環保公司的蔡姓負責人,2022年駕駛小貨車行經中市太平區,被另一輛車駕駛按喇叭,蔡男氣呼呼把小貨車停於車道,下車找對方吵架,卻被對方持行車記錄器檢舉,警方開罰並吊扣車牌6個月,蔡男提起行政訴訟,指警方「不分是非,只會助長檢舉人惡習」,小貨車6個月不能行駛,會影響公司營運與生計,法官勘驗錄影認為,蔡男行為具危險性,理論吵架更不是可以驟然把車暫停於車道的「突發狀況」,駁回蔡男之訴確定。
判決書指出,台中市一家環保公司的蔡姓負責人,2022年12月26日中午駕駛該公司的小貨車,行經台中市太平區溪洲西路,該路僅雙向各兩個車道,蔡男見一輛車擋住巷口,他鳴按喇叭,對方也報復性鳴按喇叭,雙方「叭叭」亂響互嗆,蔡男氣得把小貨車停在車道上,下車查看並與對方爭吵,卻被對方檢舉,台中市警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於車道中暫停」開罰,處6000元罰鍰,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也就是這輛小貨車,6個月不能行駛,蔡男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蔡男主張,檢舉人故意鳴按喇叭,製造機會使他下車查看,雙方發生爭吵,他不是故意吵架,也不是停路中央,檢舉人提供的行車記錄器,畫面剪接變造,他質疑警方接獲檢舉就開罰,「不分是非,只會助長檢舉人惡習」,另外,這輛小貨車屬於公司資產,中小企業資源不多,吊扣車牌6個月影響公司營運與生計,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生存權及工作權,他聲明罰單處分撤銷。
法官卻認為,勘驗錄影畫面顯示,小貨車與檢舉人的轎車,雙方沒有碰撞,檢舉人鳴按喇叭後,小貨車急停於車道上,駕駛人(蔡男)與前座乘客都下車找檢舉人理論,導致兩個車道僅剩一個車道,小貨車驟然暫停車道,可能造成後車不及煞停而追撞,且後車為能順利前進,必須先逆向繞過小貨車,容易與對向車道的汽車碰撞,相當的危險。
法官強調,下車找人理論,這不是「突發狀況」,且前方路旁有停車空間,小貨車駕駛人(蔡男)捨此不為,逕自將小貨車停於車道中,更加證明違規行為明確,駁回蔡男之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