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求愛不成槍殺「關渡鹹粥」已婚闆娘 臨時工被判刑20年
臨時工周俊男疑求愛不成槍殺「關渡鹹粥」已婚闆娘。(資料照,記者王冠仁翻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51歲臨時工周俊男疑向北市槍殺「關渡鹹粥」越南籍潘姓老闆娘求愛不成,去年6月槍殺潘女。士林地院考量本案若由國民法官專庭審理,會對被害人家屬造成過度的身心煎熬,故由3位職業法官進行審理,全案今依殺人罪判刑15年,犯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則判刑6年、併科罰金10萬元,定合併應執行刑20年;可上訴。
已離婚的周男育有1子,小孩平時在南部,周獨自在台北工作並擔任臨時工與送貨員,住處就在北市知行路「關渡鹹粥」附近。
案發前半年,周男到鹹粥店吃早餐見潘女驚為天人,他也明知潘女有家庭,卻因為很少看到潘女的丈夫,決定賣力追求,甚至欲透過友人送錢給潘女;然郎有情妹無意,潘女不勝其擾,多次向親友訴苦,也刻意與周男保持距離。
去年6月10日下午,周男獨自騎車到鹹粥店,潘女沒發現由愛生恨的周男怒氣沖沖衝進店裡,未久周男拿出手槍近距離朝潘女開1槍,再逃跑。
周男犯後騎車逃往社子島路旁棄車,再徒步走到新北三重一處公園丟棄槍彈,打算搭客運返回雲林老家;但他也擔心一下車就被逮,改搭計程車先到林口,前往林口火力發電廠旁的土地公廟休息。
然警方早已掌握周男行蹤,11日凌晨1時許趁他呼呼大睡時逮捕歸案,再把人押到三重起出犯案凶槍。
周男辯稱槍枝是死去友人所寄放,而他雖曾單戀潘女,但否認情殺,是因為某次消費時潘女對他態度不佳、沒把餐點送上桌,他才想拿槍嚇嚇潘女,未料鬧出人命。
承辦士林地檢署偵結,依殺人、非法持有具殺傷力之非制式手槍、非法持有子彈等罪起訴周男,並經移審周男被續押至今。全案上午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