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釣蝦場大亂鬥!快打部隊開2槍壓制 9人被判刑
高雄林園區釣蝦場13人大亂鬥,警方開2槍才壓制現場。(民眾提供)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劉姓男子與高雄林園區某家複合式釣蝦場有糾紛,他找來6名友人到釣蝦場砸店,正在店裡消費的吳姓男子看不慣,號召5名同行友人阻擋,雙方上演大亂鬥,警方獲報出動快打部隊,但疑因現場情況混亂,劉男一方人馬趁隙逃逸,吳男這派人馬見狀向員警叫囂,鼓噪現場圍觀民眾情緒,警被迫開2槍才得以控場,高雄地院依妨害秩序罪判劉男等9人3至6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2022年5月7日凌晨,劉姓男子帶著盧姓、陳姓等6名友人到林園區某複合式釣蝦場砸店,一行人手拿球棒、鐵棍衝入店內,先把椅子丟進蝦池,再持棒砸毀櫃檯上螢幕與其他物品,當時正在店裡消費的吳姓男子不滿被劉男等人破壞釣蝦興致,於是糾集林姓、孫姓等5名在場友人出手阻擋。
兩派人馬從店裡打到店外,劉男一行人戰力疑似較弱,兩輛開來釣蝦場的車子沒能護住都被砸壞,警方獲報出動快打部隊,但疑因現場情況混亂,劉男一方人馬趁隙逃逸,吳男這邊的人被警方控制住行動自由,立即不滿嗆警「你在圍什麼?你在圍什麼?」並指著員警並向圍觀民眾表示「被跑走了」。
民眾情緒受鼓噪後,現場情勢差點失控,員警見狀立即掏槍對空擊發2槍,才壓制住民眾已高漲的情緒,員警當場逮捕8人,並將其中受傷的4人送醫,後續也循線逮捕劉男這派人馬到案;高雄地院審理時,兩派人馬都坦承犯行,但毀損、傷害部分不是未提告訴就是已撤告,法官依妨害秩序等罪各判劉男等人3至6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