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對急診室護理師掐頸 竟囂張反問「這算傷害嗎?」
桃園市張姓男子涉嫌對敏盛醫院急診室護理師掐頸,應訊反控「被碰瓷」、「這算傷害嗎?」桃園地檢署將他起訴,建請法官從重量刑。(記者余瑞仁攝)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59歲張姓男子前往桃園市敏盛醫院急診室就醫,繳費時因現金不足與吳姓女護理師起爭執,涉嫌動手掐護理師頸部造成胸、頸挫傷,桃園地檢署偵辦時,張男反控護理師「碰瓷」、更稱「這叫傷害嗎?」檢方認為張男行為顯已觸法,且臨訟狡辯毫無悔意、態度惡劣,今將他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警調查,張男於今年2月28日下午前往敏盛醫院急診室就醫,完成醫療處置繳費時,因攜帶現金不足,與現場吳姓護理師發生爭執,涉嫌動手推擠吳女,造成護理工作檯水壺掉落損壞,更動手對吳女掐頸部,造成頸部、胸部挫傷;警方獲報將張男帶回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檢察官傳喚張男調查時,張男卻反稱是吳姓護理師「碰瓷」,「她的水壺多少錢、我賠她新的」,更稱出手掐吳女脖子是要給她一個警告,「以後不要碰瓷他人」,更稱吳女所受的傷勢「這算傷害嗎?」
檢察官依現場監視影像、證人證詞、被害人驗傷單等證據,認為張男行為顯已涉嫌醫療法106條以強暴方式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及刑法傷害、毀損罪,今天偵結起訴張男,並以張男犯後毫無悔意、態度惡劣,建請法官從重量刑、以示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