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器拍下棉被劇烈起伏 法官確信他在做這件事......
高院日前維持潘男10月刑。(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桃園某監獄一名潘姓受刑人2022年間在舍房看電視,突然把手伸進隔壁阿哲的棉被內,大力抓下體與睪丸,嚇得阿哲連忙站起來跟舍房主任告狀。潘男否認犯行,強調自己吃了藥,不知發生什麼事,但桃園地院法官勘驗監視器,發現棉被劇烈起伏,潘男還說「跟你鬧的啦」,對答如流,認定強制猥褻成立,判刑10月,日前獲高等法院維持。
判決指出,2022年5月2日晚間8時許,潘男跟阿哲在舍房蓋棉被看電視,潘男突然起身靠近阿哲,利用棉被掩護,大力掐阿哲的下體跟睪丸。阿哲受驚癱軟大叫「不要啦」,不知如何是好,只好趕緊站起來按舍房牆壁上的報告燈,通報主任。
阿哲控訴「主任,他摸我,他摸我這裡啦」、「他摸兩次了」,同時以右手指向自己生殖器部位;舍房主任詢問「哪時候?」阿哲說「現在,剛剛,就剛剛而已。」由於掐鳥已非性騷擾,而是較重的強制猥褻公訴罪,獄方遂把全案移送法辦。
潘男否認強制猥褻,辯稱當晚吞了監獄發的8顆精神科藥物,8點開始睡覺,當時阿哲在旁看電視,發出了很大的聲音,而後被阿哲的聲音給驚醒,一直到了檢察官開庭,他看了舍房監視器錄影畫面,「我才知道當時發生了什麼事」。
一審桃院勘驗舍房監視器,發現案發當下潘男湊過去阿哲身邊,把手伸進棉被內,棉被立刻呈現劇烈起伏;阿哲跟主任報告後,潘男趕緊說「跟你鬧的啦」;檢察官偵訊時,潘男反控阿哲前一天要他口交,還抓手摸陰莖,為了報復,他隔天才會掐阿哲的鳥。
桃院依照相關證據,判定潘男犯案時對答如流、神智清楚,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潘男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高院也勘驗監視器,發現棉被確實劇烈起伏,且阿哲立刻起身通報,事情經過均被完整錄下,潘男猶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審酌潘男大力掐捏阿哲陰莖,影響心理與生理,所為實不足取,一審判刑10月並無違誤,日前駁回潘男上訴,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