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源監獄輔導員涉縱放 無期徒刑受刑人吳哲銘提審駁回
新北地院。(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泰源監獄李姓輔導員,未按累進處遇核分規範,核予4名受刑人錯誤分數,使其能假釋出監,其中1人是在新北市犯下槍殺案,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男子吳哲銘;警方昨拘獲吳男,他向新北地院聲請提審,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吳男的聲請無理由,逕予駁回,新北檢表示將依法發監執行。
監察院接獲受刑人檢舉,指犯下殺人案、被判無期徒刑吳姓受刑人,在監「作業分數」只有0.7分,李員卻幫他灌水到滿分4分,加上「教化分數」、「操行分數」後,總分達11.8分,通過提報假釋的9分門檻,2021年出獄。
矯正署接獲監察院通報,研判全案違失重大恐涉刑責,通報法務部及廉政單位,並依部長蔡清祥指示,偕同政風人員徹查泰源監獄涉案人員,發現李員自2020年11月至2023年1月任職期間,未按累進處遇核分規範,核予吳男錯誤分數,使其未符假釋要件,卻仍假釋出監,現已撤銷吳男假釋許可,由地檢署通知到案執行。
新北檢前天接獲矯正署通知撤銷吳男原許可假釋後,即指揮永和警分局派員至吳男住處送達撤銷原許可假釋處分及執行傳票,但未遇到吳男致無法送達;承辦檢察官審酌吳男所犯為殺人重罪、刑期為無期徒刑,且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遂簽發拘票交警方執行,警方於昨下午拘獲吳男後解送新北檢,吳男不服向法院聲請提審,但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