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治薇開庭坦承接受中國友人資助、提供官員名冊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前民眾黨桃園市黨部發言人馬治薇涉提供政治情資給中國,並接受中資參選立委,被檢方依違反國安法、反滲透法起訴;桃園地方法院今開準備程序庭,馬治薇辯稱到中國出差認識「冰姐」、「阿浩」,對方聽說她要參選才資助金額,至於「中央各機關國會聯絡名冊」傳給對方,則是分享喜悅。
馬治薇表示,擔任警政時報記者到中國出差,因此認識「冰姐」、「阿浩」,雖然不知道對方全名,但常常聯絡,分享工作事情而成為好友,至於「中央各機關國會聯絡名冊」給對方,是因為對方很關心自己在立法院跑新聞狀況,而拿到聯絡名冊拍照整理成PDF檔覺得是自己的突破,聊天時提到很好用,才會傳給對方。
馬治薇也提到,報社跟調查局中正、萬華站人員餐敘,跟阿浩聊天時提到此事,阿浩詢問能否傳名片給他,她就回傳,另外她和國安單位人員有私交,阿浩也要她傳名片,但不曉得對方要名片的目地。
馬治薇辯護人則說,國會聯絡人名冊並非機密,立委及助理都有,不能因為冰姐、阿浩住在大陸,就認定是中共指使的人員,桃檢至今也無實質證據,對於法官詢問,是否知道名冊印有「公務使用嚴禁轉載」字樣,馬治薇則說沒有注意;公訴檢察官則強調,是根據出入境資料、收受款項、相關人員指證判斷。
至於收取美金、虛擬貨幣達100萬元一事;馬治薇則說,去年4月到中國重慶出差,冰姐、阿浩到自己房間聊天,結束時留下東西給自己,打開才知道是美金;冰姐還跟她說「收下就好」;法官詢問馬治薇「難道在台灣你會收陌生人的錢嗎?」馬則回答,自己不知道怎麼退回才不失禮,後續收錢則沒詢問對方,這些錢也和自己的政治獻金混在一起選舉使用;馬治薇家屬出席旁聽也質疑,100萬元選里長都不夠,怎麼可能拿來選立委。
民眾黨前桃園市黨部發言人馬治薇,曾被黨主席柯文哲視為「刺客級」立委參選人,後以無黨籍競選桃市第一選區立委,檢調查獲她涉嫌提供我國政治情資給中國對台工作單位人員,並接受美金、泰達幣等中資共約新台幣一○五萬餘元參選,檢方以其涉犯國安法、反滲透法等起訴,審酌她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3年8月,併科罰金200萬元。移審後法官考量馬的犯罪行為對社會秩序危害非輕,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