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就愛偷蘋果!6旬男子行竊3次 5粒代價6千元

6旬男子就愛偷蘋果,偷3次得手2次,1次3粒,1次2粒,5粒蘋果吃下肚,南投地院法官判罰6000元。示意照,與本新聞無關。(記者陳鳳麗攝)

6旬男子就愛偷蘋果,偷3次得手2次,1次3粒,1次2粒,5粒蘋果吃下肚,南投地院法官判罰6000元。示意照,與本新聞無關。(記者陳鳳麗攝)

2024/03/20 12:21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6旬賴姓男子對蘋果情有獨鍾,每隔3、4天到全聯門市偷2、3粒蘋果,每粒售價各30、33元,第1、2次沒被抓,第3次口袋放2粒被發現,丟下蘋果拔腿就跑,經店家報警查出,賴男坦承就愛蘋果,有跟店家和解,仍被南投地院依竊盜罪名判處罰金6000元,該金額可在門市買180多粒蘋果。

這名63歲賴姓男子,是在去年7月底到南投縣內某全聯門市,拿了2粒總價60元的蘋果,沒有結帳就離開;8月初再到同家門市偷了3粒總價98元的蘋果,一樣順利得手,3天後再去該門市,將2粒蘋果放褲子口袋被店員發現,他丟下2粒蘋果後拔腿就跑,由於店家前兩次就發現偷走蘋果的為同一男子,因此這次決定報警。

警方依監視器拍到畫面,循線找到賴男,賴男坦承就是想偷蘋果,共偷3次蘋果,每次拿回家的吃完就再去偷。賴男家庭環境還算小康,也跟店家和解,南投地院法官認為,賴男欠缺法紀觀念及尊重他人財產權的觀念,惟念其徒手竊取的手段尚稱平和,及其犯後坦認犯行的態度,並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因此依竊盜罪名判處罰金6000元,若易服勞役1000元折算1天。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