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煞朝彩券行開槍洩恨嚇壞店員 依殺人未遂及槍砲罪論處
林男朝營業中的彩券行開槍,嚇壞店員,依殺人未遂及槍砲罪論處。示意照,非本案槍枝。(記者李立法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林姓男子與彩券行發生糾紛,竟在彩券行營業時間,搭乘蘇男駕駛的轎車從馬路上朝彩券行店內開槍射擊洩恨,嚇壞店員,警方循線將2嫌逮捕送辦,屏東地院分別依殺人未遂及槍砲罪各處開槍的林男5年半、5年半徒刑,並罰款8萬元,依槍砲罪判處蘇男4年徒刑,罰款6萬元,可上訴。
林男去年6月晚間搭乘蘇男駕駛的轎車前往潮州一家彩券行,2人抵達彩券行後,無視馬路上人來人往,副駕駛座上的林男竟隔著馬路朝店內連開2槍,所幸未傷及無辜,卻嚇壞彩券行內的店員,隨即報警處理,警方事後循線逮捕犯案的林男及蘇男,並起出作案用的改造手槍,依殺人未遂及槍砲罪送辦。
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林男惡性重大,依共同犯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判刑5年6個月,併科罰金8萬元,又犯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6個月,待罪行全部確認後,再由檢請聲請應執行刑,蘇男共同犯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判刑4年,併科罰金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