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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丹紅」風暴主謀李彥廷 二度聲押庭裁定收押禁見

「蘇丹紅」風暴主謀李彥廷(左1)重獲自由不到12小時就被法官裁定羈押禁見。(記者黃佳琳攝)

「蘇丹紅」風暴主謀李彥廷(左1)重獲自由不到12小時就被法官裁定羈押禁見。(記者黃佳琳攝)

2024/03/13 12:16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被檢調指控是國內「蘇丹紅」風暴主謀的台商李彥廷,昨(12日)因行蹤成謎被檢方開拘票逮人,他落網後反咬警方違法逮捕聲請提審,昨晚10點被法官當庭釋放後,恢復自由之身不到12小時,今早高雄地院10點二度召開聲押庭,法官認定有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致癌物「蘇丹紅」風暴引發國人食安危機,檢調查出幕後主謀47歲台商李彥廷成立10家公司分散查緝風險,檢方9日依違反食安法聲押李男和妻姊吳女,但法官裁定兩人80萬和2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抗告,高雄高分院昨裁定發回地院重審,並訂於今早10點召開聲押庭。

但李彥廷昨天就因行蹤成謎,檢調懷疑他有落跑傾向,改發拘票找人,李男12日中午落網後,反咬檢警違法逮捕,高雄地院召開提審庭,法官檢視相關事證後,認定李男被捕過程中,警方確實沒有出示拘票正本,而是出示手機照片中的拘票照片給他看,不符刑訴法規定,當庭釋放李彥廷。

李彥廷雖然重獲自由,但今天上午10點得回到高雄地院召開二次聲押庭。他一早如期到庭,法官歷經2個小時審理後,認為他有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高雄地院表示,聲押庭開庭時,李男雖仍否認犯行,但法官認為李男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之虞,且本案尚有其他人員及相關證據待查,李姓被告有勾串、湮滅證據的可能性,經權衡李男人身遭拘束之不利益及刑事司法權有效行使之公益後,為確保刑事訴追程序順利進行,當庭諭知收押禁見及禁止受授物件。

李男得知被羈押禁見後,當庭表達不滿,並透過律師表示一定會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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