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吊照照樣喝了再上 高雄機車男累計噴55萬
李男近10年來6次酒駕已被開罰55萬元。(警方提供)
〔記者蘇福男/高雄報導〕62歲李姓男子多次酒駕被查獲移送,駕照也已被吊銷,仍不改惡習,3月8日晚上又酒後騎車,警方攔查發現他去年同一天也有酒駕拒測紀錄,累計近10年來6次酒駕已被開罰55萬元!
岡山警分局提醒,汽機車駕駛人於10年內第2次酒駕累犯、酒駕拒檢(測)及酒測前食用酒精等物品,處36萬元罰鍰,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違反本項所處罰鍰金額加罰18萬元,並均應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駕照,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照,並不得再考領。
李男8日晚上與朋友聚會喝酒,騎機車回家行經岡山嘉新陸橋時行車不穩,警方攔查發現他渾身酒氣,酒測值遠超過法定標準值,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李男屢次酒駕被查獲,是警局老面孔,警方調查,李男去年3月8日也有酒駕拒測紀錄,近10年內達5次酒駕移送紀錄,駕照已被吊銷,仍未記取教訓,連同這次酒駕,李男被開罰5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