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長里辦前郵箱被拆槓上同黨王世堅 王親自出庭不排除調解
民進黨立委王世堅。(記者溫于德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市大同區隆和里長沈春華里辦公處被檢舉在騎樓擺放郵箱,去年被當時擔任議員的立委王世堅痛批是「魚肉鄉民」、「大惡棍」,沈決定將王告上法院,求償60萬元並於臉書刊登本案判決主文。台北地院上午開庭,王世堅雖親自應戰,但也不排除進行調解。
王世堅說,當時他身為議員,因民眾向他陳情有路霸,而沈春華是我們選區的里長,又是民進黨籍,經相勸未果,才請環保局跟警方強制把郵箱搬走,後來是她們先發動民眾到議會向蔣萬安市長陳情,同時也向我的對手陳情,也是她們先去公布好像我是基於初選恩怨,因為我跟她的老闆何志偉委員初選,我才故意去要求強制搬離,藉此污辱我。
王進一步指,她們可以公然在媒體報導下、在議會的質詢殿堂上面,假借質詢市長污辱我,做這麼多污辱我的事情 我當然會憤怒的回一兩句話;王說,她們是怎麼樣的人,地方自有公評,她們好自為之,我也不會跟她們有什麼瓜葛,王自己也是擔任公職,是為社會是為選民服務。
王還提到,里民向他陳情指她們路霸占用騎樓,妳身為里長身為公職,妳沒有服務里民,沒有為民,還魚肉鄉民這當然不對,且妳佔據私有騎樓,把它當作自家的倉庫,基本就不對。
王也表示有里民曾向他反應因髒亂而滋生很多蚊蟲,導致一名剛出生的嬰兒被小黑蚊咬,經他客氣相勸無用,當然就必須多一點強制的作為;王同時請法官搜尋當初社會反對「路霸」時,曾有一個名為「行人地獄」的行動,她們都參與要廢除行人地獄,卻嘴巴講一套實際做一套,不過他也懇請她們這個事情大家就這樣子算了。
沈春華的律師說,兩造在檢方其實刑事案件,但因委員(指王世堅)未出庭,沈才提民事告訴,另里長是認為委員在用語上攻擊到里長與里民的信賴關係,但里長有調解意願;至於委員提到里長與何委員(指何志偉)部分,律師說,里長平常是行政中立的。
然王世堅指律師有所不知,沈春華的先生就是何志偉辦公室的主任,如果要誹謗,是她們誹謗我在先,只是我完全不計較,她們還在臉書上對我發動多少波的人身攻擊;講到激動處,王以台語強調:「她可以打我,我的手只是擋一下」,她們侮辱我的超過我講她一句的十倍。
王世堅也說,檢方傳他兩次之所以未到,都是因為立法院剛開議,他剛報到,不能跟立院請假,所以他有向法院(應為地檢署)請假,但他有把整件事寫下來,簡單的向檢察官報告。法官庭末確認雙方都有和解意願,預計將本案移赴調解全案後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