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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蔡明宏涉猥褻憂士院不公 高院裁定移轉北院審理

士林地院法官蔡明宏。(資料照)

士林地院法官蔡明宏。(資料照)

2024/03/08 18:5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士林地院法官蔡明宏被控對同院女法官、書記官「上下其手」,遭士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引起法界熱議,正由士林地院審理中。蔡明宏質疑士林地院恐裁判不公,聲請移轉管轄;高等法院認為,蔡明宏任職士院法官達逾30年之久,與法官多有往來,曾與士院有特別緊密業務關係,准予其聲請,裁定移轉管轄至台北地院審理。

目前被停職的士林地院法官蔡明宏,被控2022年11月,載一名新進女法官到陽明山,在車上揉捏她的後頸、肩膀、大腿內側,並隔褲碰觸私密處,涉性騷擾。士林地檢署立案調查後,意外查出早在2007年即有一名女書記官受害,蔡也曾載一名女書記官上陽明山,涉在車內襲胸、強吻、吮乳,並把頭埋在她的雙腿之間,稱「再5分鐘就好」,士檢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蔡,目前由士院審理。

司法院為此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認為蔡應受懲戒,今年2月移送監察院審查。

蔡明宏男聲請移轉管轄審理此案,蔡主張,士林地方法院2度就檢察官起訴的犯罪事實,向法官評鑑委員會對他聲請個案評鑑,可見士院對他已存有不當偏見,有對他不利的預設立場,若繼續由士院審判,難期公平。

蔡也認為,本案相關訴訟關係人、告訴人和他具有高度利害關係,具相當情誼或恩怨,他無法期待受公平審判,因此聲請移轉管轄。

高等法院指出,蔡任職士院長達30年以上,曾任審判長、行政庭長等職務,與院內庭長、法官多有往來,足見他與士院曾有特別緊密的業務關係,考量蔡曾被士院聲請個案評鑑,確有難以期待公平的具體事實,裁定本案移轉至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可抗告。

另外,士院因查出蔡明宏涉於2004年至2010年間性騷擾3名同院同事,經司法院人審會討論認定蔡應受懲戒,本月6日第2度會移送監察院審查。

士林地院法官蔡明宏被訴對2女同事性騷、猥褻,正由士院審理中,蔡質疑恐裁判不公,聲請移轉管轄,高院裁定移轉管轄由台北地院審理。(記者楊國文攝)

士林地院法官蔡明宏被訴對2女同事性騷、猥褻,正由士院審理中,蔡質疑恐裁判不公,聲請移轉管轄,高院裁定移轉管轄由台北地院審理。(記者楊國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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