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樂變調!男推一把害酒醉友人跌倒致死 拿土地賠償再被判刑
邱男推酒醉朋友一下,對方跌倒頭撞地,顱內出血傷重死亡,推人的邱男被南投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名判刑6個月。(記者陳鳳麗攝)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27歲邱姓男子與朋友喝酒唱歌,結束走出店家,其中一男酒醉走路不穩,邱男推他一下,男子頭撞地以為小傷即返家,半夜抽搐吐血,因顱內出血緊急開顱,數日後死亡,邱男被移送法辦,邱男雖將父親一塊土地贈與死者家屬,但仍無法和解,南投地院近日將他依過失致死罪名判刑6個月。
南投地院判決書指出,邱姓男子是在前年8月28日上午10時與多名朋友到仁愛鄉某商店唱歌喝酒,中午走出店家,其同姓邱的友人酒醉,醉到牽機車快跌倒,由另名朋友接手機車,邱男攙扶醉酒的友人走路,不知何故突然推了喝醉友人一下,酒醉的邱男即倒地頭部撞擊地面,當時有一些擦傷,大家不以為意,由醉倒男的阿嬤和另一個朋友將他接回家休息。
醉酒邱男睡到凌晨抽搐吐血,家人馬上送他到醫院急救,經檢查發現其有創傷性顱內出血,緊急開顱手術,但因傷勢過重加上臥床併發症,延至9月8日凌晨死亡,家屬對推人的邱男提告。
邱男辯稱是不小心推倒醉酒的朋友,與邱姓死者家屬談賠償和解時,把父親名下一塊土地贈與死者的家屬,但是仍無法獲得諒解而未能和解。
南投地院法官審酌邱男無前科,素行尚可,但本應注意酒醉的人平衡感降低,卻疏未注意,違反注意義務致使酒醉友人死亡,令被害人家屬承受驟失親人之痛苦,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未與被害人家屬成立調解的犯後態度,依過失致死罪名,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若易科罰金折合18萬元。